BUD 專項基金
向政府申請各項資助(最高700萬)以支援及協助公司發展
為協助香港企業把握國家「十二. 五」規劃的機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2012年6月推出「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簡稱「BUD 專項基金」),協助企業透過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開拓及發展內地市場業務。
政府於2018年8月將「BUD 專項基金」的資助地域範圍擴大至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市場,其後於2020年1月進一步將基金的資助地域範圍擴大至涵蓋其他與香港簽署自由貿易協定(「自貿協定」)的經濟體,以協助企業把握經濟機遇。
於2021年7月起分階段推出優化措施,包括擴大資助地域範圍至涵蓋所有與香港簽署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投資協定」)的經濟體。
為加強支援企業提升其競爭力及發展多樣化市場,由2022年11月起,每間企業於「BUD專項基金」下的累計資助上限已提升至七百萬元,而每間企業可獲資助的核准項目上限亦已提升至七十個。
內地計劃
開拓中國內地市場,資助個別香港企業推行有關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和拓展內銷的項目,從而提升企業在內地的競爭力,促進企業在內地業務的發展。
- 電商平台 – 抖音、淘寶、天貓、京東、1688、拼多多等
- 百度廣告 – 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
- 社交媒體和內容銷售 – 小紅書、微信公眾號、微信小程序等
- 其他 – 視頻拍攝和製作、網站優化、廣告設計等
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
開拓海外市場,支援企業發展更多樣化的市場。基金的資助適用範圍至涵蓋所有在及將來與香港簽署自貿協定的經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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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平台 – Amazon、ozan、ebuy、shopee、Lazada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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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引擎營銷(SEM) – Google、Bing、Yahoo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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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媒體和內容營銷 – TikTok、Facebook、Instagram、Linke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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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視頻拍攝和製作、網站優化、廣告設計等
資助範圍
合資格的香港企業可以透過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 或拓展營銷以發展自貿協定及/或投資協定的市場的項目申請資助。一些符合相關範疇的例子包括:
發展品牌
商標註冊
增聘品牌管理員工
品牌宣傳品
升級轉型
購買升級 / 自動化設備
開發新產品模具
產品檢測 / 認證
拓展營銷
參加展覽會
投放廣告
設立網上銷售平台
申請資格
- 按照《商業登記條例》( 第 310 章 )在香港登記,持有香港商業登記證
- 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 在港員工證明、商業交易紀錄及最新審計報告等 )
- 非上市企業
資助地域範圍
「BUD 專項基金」的資助地域範圍涵蓋 37 個經濟體,進一步支援企業拓展多樣化市場。
內地計劃
內地
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
歐洲:
奧地利、比利時-盧森堡經濟聯盟、丹麥、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四國(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芬蘭、法國、格魯吉亞、德國、意大利、荷蘭、瑞典、英國
美洲及大洋洲 :
澳洲、加拿大、智利、墨西哥、新西蘭
其他亞洲經濟體 :
日本、韓國、科威特、澳門、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東南亞國家聯盟十國 :
文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
撥款方式
成功申請企業可以申領政府資助金額的 75% 首期撥款,更靈活地運用資金。
如累計獲批首期撥款超過 $100 萬,企業須任命相關人士就首期撥款另行簽署擔保協議。
資助範圍及預算比例上限
項目措施 | 預算及資助比例上限 (每個申請項目) |
新設業務單位的相關開支 | 不可多於項目總開支的 20% |
產品樣本 | 不可多於項目總開支的 30% |
額外增聘員工 廣告推廣 製作 / 優化流動應用程式( 推廣用途 ) | 不可多於項目總開支的 50% |
購買機器、設備及模具 | 不可多於項目總開支的 70% |
建立 / 優化公司網頁、網店 | 優化網站不可多於 $10 萬 |
項目直接相關的專利和 商標註冊 | 每間企業最高累計 資助額為港幣 60 萬元 |
為獲批項目所需的帳目 外聘核數費 | 全額資助,每次最多 $1 萬,並計入 企業的資助上限 |
最新消息 · 於2021年7月30日起分階段推出優化措施,基金的資助地域範圍擴大至涵蓋所有與香港簽署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 投資協定 」)的 經濟體。 · 於2022年11月7日起,每家企業累計資助上限由六百萬元增至七百萬元,而每間企業的獲批項目上限由六十個增至七十個。 |